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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科学大奖评审章程

2021-09-12 12:09336200

未来科技大奖1080763

 未来科学大奖号称中国的“诺贝尔奖”,该奖严格的章程呈现了获奖者的不易,章程如下:

     总则

第一条

未来科学大奖是由香港未来科学大奖基金会有限公司发起,北京怀柔未来论坛科技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未来论坛)协办举行的评奖活动。

第二条

为保证未来科学大奖的客观公正性, 制定本评奖章程。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未来科学大奖的各类奖项。

第四条

设立未来科学大奖的宗旨:未来科学大奖旨在奖励在大中华区取得杰出科技成果的科学家。

第五条

未来科学大奖的评奖过程实行公正、公平、公信的原则,保持评奖的独立性,杜绝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超越本章程对评奖过程进行干涉。

第六条

未来科学大奖的获得者所获奖工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产生巨大国际影响;

具有原创性,长期重要性或经过了时间考验;

主要在大中华地区完成(包含中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及台湾)。完成者不限国籍。

第七条

未来科学大奖设立科学大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未来科学大奖的管理和指导,下辖秘书处负责该奖项评审的组织工作及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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