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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正确认识民办教育的公益属性

2021-08-10 19:09426880

四、民办教育发展的道路

现在社会上有一些说法,认为当前“一刀切”的做法限制了民办教育的发展。这是一种误解。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要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组成部分,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受教育者(学生)与公办学校一样享有同等权利。但民办教育是公益事业,不能资本化、商业化、市场化。

第一、各地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真正落实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受教育者(学生)与公办学校一样享有同等权利。确保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确保民办学校在教师编制聘任、工资待遇、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有自主权。

第二、各地物价部门要根据当地生均教育经费的投入标准,结合核算办学成本、设备维修、日常运行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对高于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使得民办学校有所盈利,能够有一定的资产积累,以便可持续发展。

第三、国家要给予民办学校一定的财政补贴,特别是对于缺乏投资方,完全自负盈亏的农民工子弟学校要给予政府补贴。对于办出优秀成绩的民办学校要给予奖励。

第四、社会要支持民办学校的发展,文化体育设施一视同仁地向民办学校开放,不得歧视。

第五、民办学校要努力改革创新,办出特色。如小班化、特色课程、学校文化、学生服务等方面有所创新。总之,要以创新、特色、高质量、高品位吸引生源。这是民办教育生存发展的康庄大道。

(作者:顾明远 系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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