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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总体框架与战略价值

2021-06-14 10:50337220

摘 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提出推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从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政策背景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出发,深度剖析了制约我国大数据协同创新发展面临的数据中心布局、算力资源结构、数据流通融合、数据应用创新和数据安全防护等五大瓶颈性问题,从“数网”“数枢”“数链”“数脑”“数盾”五个方面解析了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总体框架,基于“聚焦一条主线、把握两大定位、实现三个一体化”视角,阐述了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战略价值,以期对促进新型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深化大数据协同创新提供有益参考。

一、引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打造经济发展新高地、应对国际激烈竞争、抢抓战略制高点的重要手段。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指出,大数据是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将大数据发展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积极参与,大数据事业呈现加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然而,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按照问题导向、顶层统筹、政企协同的发展思路,建立完善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的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对构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基础设施具有重要战略价值和现实意义。随着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国家有关部门持续发力、多措并举、密集部署推动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就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而言,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深刻认识互联网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以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等为抓手,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由此,正式提出建设全国一体化国家大数据中心建设的构想。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后第二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也提到:“要加强政企合作、多方参与,加快公共服务领域数据集中和共享,推进同企业积累的社会数据进行平台对接,形成社会治理强大合力。”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强调,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将数据中心作为一种新型基础设施上升为数字经济时代区域和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战略资源。202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明确将“实施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重大工程,布局10个左右区域级数据中心集群和智能计算中心”纳入新基建发展年度重点任务。2020年12月,在国家大力发展“新基建”的浪潮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922号)》,并明确指出:“加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顶层设计,对深化政企协同、行业协同、区域协同以及全面支撑各行业数字化升级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强化算力统筹智能调度,建设若干国家枢纽节点和大数据中心集群,建设E级和10E级超级计算中心”,为“十四五”期间促进数据中心集群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可以看到,我国数字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路线图日趋清晰,全国一体化的大数据中心建设已成为未来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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