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矿山机械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监测;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