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电子出版物制作;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