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供暖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酒店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规划设计管理;非融资担保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服务业务;旅游业务;餐饮服务;小餐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