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东区政府授权对全区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大东区内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指导、审批国有企业管理部门涉及到企业转制和资产变化程序、进度和手续;负责指导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对已经转制的国有企业监管工作;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变化的审批和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向财政部门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缴纳国有资本金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和产权变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审查核销改制企业资产损失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