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动漫游戏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