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不含气球广告);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