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光学仪器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金属件加工;电子设备制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印制电路板制造;光学仪器、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机电设备、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市场调查;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