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及充电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软件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新能源汽车;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企业策划、设计;市场调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货运物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充电桩建设;汽车租赁;汽车装饰服务;道路运输;客运汽车出租业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