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装备、智能机器人、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生产矿山智能装备、智能机器人、机电一体化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销售电子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自行开发的产品;大气污染治理;经营电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