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卫星通信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软件开发;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导航终端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元器件零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