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信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通讯技术研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代理中国电信授权的业务;酒店管理、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停车场服务、清洁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礼仪庆典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除外);教育信息咨询(办学、培训除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翻译服务,图文制作、摄影服务、动漫设计、平面设计、网页设计,网络技术服务;综合布线;通讯设备(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除外)、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低速电动车除外)、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医疗器械(凭许可证经营)、针纺织品、教学设备、软件、办公用品、健身器材、酒店设备、酒店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产品、一般劳保用品、消防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