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艺术辅导;文艺创作;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摄影扩印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影制作;电影摄制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租借道具活动;虚拟现实设备;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